故事的开始,是一个十六岁的姑娘,叫海蓁。她从十三岁起就拖着一个氧气瓶生活——她的肺被癌细胞占领了一半。她每天的世界,是家、医院、医院、家,再加一个被她妈妈逼着去的"癌症青少年互助小组"。她在小组里像个倦怠的旁观者,听别人讲信仰、讲恐惧。她整个人像一颗已经被弹簧压了太久的小鸟,对周围的一切都没什么力气。
直到那一天,小组里来了一个新成员——古斯塔斯。他叫她"格蕾丝",笑容明亮得像一只刚被发现的灯泡。他十七岁,因为骨癌截掉了一条腿,戴着一条假肢。他的口袋里永远叼着一支不点燃的烟。她惊讶地问他这是干什么,他说:"把那个会要你命的东西放在嘴边,但不给它点燃的机会——这是一种隐喻。"他一边说一边笑。她原本一肚子准备好的厌世态度,被他这句话噎了回去。从那一天起,她的世界突然多了一种叫"光"的东西。
他们开始一起。他给她念她最爱的那本几乎没人读过的小说《无比美妙的痛苦》。他像变魔术一样,用基金会赞助的"愿望之旅",带她去到了荷兰阿姆斯特丹。他们在运河边的小馆吃晚饭,一瓶星光做成的香槟摆在桌上。他们去拜访那个写《无比美妙的痛苦》的作家——结果作家是个酗酒、刻薄的怪人,让两个年轻人失望透顶。但他们手牵手走出来,去了安妮·弗兰克之家。在那个小阁楼里,海蓁拖着氧气瓶一阶一阶往上爬。爬到最高处,她背靠墙喘气。他低下头,吻了她。整个阁楼里其他的游客自发地为他们鼓掌——那是这本日记的小阁楼里,几十年来第一次响起掌声。
可是他们快乐的时间是借来的。在阿姆斯特丹的最后一晚,古斯塔斯哭着告诉她,他的骨癌复发了,已经蔓延到全身。他原以为这趟旅行是他送给她的——结果命运的玩笑是,先走的人会是他。他们回到印第安纳波利斯。海蓁突然变成了那个照顾人的角色。她替他擦汗、给他换 PICC 针、在深夜里给他读他喜欢的诗。
古斯塔斯走了,安静地。他在葬礼的两周前,让两个朋友替他给他演练了一场"假葬礼",把他想听的话都听完了——这样他真死的时候,他不会再错过。他临走前在电脑里给海蓁留了一段悼词。她在他下葬之后才读到。他写道:"你不能选择你会不会受伤,但你可以选择是谁让你受伤。我喜欢我的选择,希望她也喜欢她的。"——她把这几行字反复读了很多遍,靠在床上,对着天花板说:是的,古斯,我喜欢我的。